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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延安通和电业有限责任公司330kV 延安变—楼坪110kV输电线路工程跨越G65 包茂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

索引号: ZDDBG314530 发文字号: 陕交函〔2023〕1191号
发布机构: 办公室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延安通和电业有限责任公司330kV 延安变—楼坪110kV输电线路工程跨越G65 包茂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23-11-04

延安通和电业有限责任公司:

你公司《关于办理330kV延安变-楼坪110kV输电线路工程跨越G65包茂高速公路的请示》(延通电综字〔2023〕22号)及有关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法定条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《路政管理规定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现决定准予许可。

一、同意延安通和电业有限责任公司330kV延安变—楼坪110kV输电线路工程跨越G65包茂高速公路方案。输电线路在G65包茂高速K553+000—100处一档跨越,档距678m,交叉角度为85°,导线温度按70°计算时,导线弧垂与公路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为42.1m,两侧铁塔距公路界桩(隔离网)水平距离分别为391m、255m。施工工期6天。

二、请你公司做好以下工作:

(一)施工前,到所辖路段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履行施工报备手续,与高速公路产权单位签订有关协议。施工全过程,主动接受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和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的现场监管。

(二)完善施工组织方案、交通保畅方案和应急预案,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安全。

(三)若遇高速公路改扩建,应主动配合做好塔线迁移。

 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2023年11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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